鉴于大众对于医保的认知普遍不够,以及保险业内人士对于医保也不够了解,私以为还是要让大家了解一些切实相关的内容。比如报销,异地就医等。
下面就以苏州地区为例讲解:
首先两个名词解释一下
自负费用:是指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在医保报销完剩余部分,需要自己负担,比如合规费用社保报销90%,那10%就是自负费用
自费费用:是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如进口药,全部费用都得自己掏钱(若医保个人账户大于,以上的部分是可以抵冲自费的)
1、门诊如何报销?
苏州市区园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自负累计门诊补助医院定点社区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90%(1)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由医疗个人账户全额支付;
(2)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医疗个人账户使用完的,在门诊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门诊医疗费用,在职员工累计自负元后,在元以内部分由医疗统筹基金按60%的标准予以补助;退休人员自负元后,在元以内部分由医疗统筹基金按70%的标准予以补助。适用对象在门诊补助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补助标准相应提高20%。
2、住院怎么报销?
首先,住院有起付线,医院,分别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可从门诊个人账户中支出,个人门诊账户不足的,由参保人员本人承担。
起付标准工业园区苏州市区医疗机构\参保类别在职退休医院500800医院500医院当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该院首次起付标准的50%,当年第三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元。
住院的结付比例90-95%,报销范围在国家和省规定的三个目录之内(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结付比例分段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第一级起付标准至4万部分90%95%第二级4万以上95%药品的报销
(一)基本药品:《药品目录》中的全部甲类药品、部分乙类药品和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品种,纳入基本药品管理。参保人员使用此类药品时,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结付,不设个人自付比例。
(二)控制药品:《药品目录》中价格偏高的药品、起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易滥用的药品、以及部分限制使用范围的乙类药品,纳入控制药品管理。参保人员使用此类药品时,个人须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医疗保险的规定结付。
诊疗项目的报销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
诊疗服务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依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的不同,执行分类管理,共分为甲乙丙三类,其中丙类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如器官和组织的移植源,pet-ct),乙类部分支付,甲类准予支付。
另外,交通事故导致的费用不在基本医保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目录内。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不列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3、门诊特定项目治疗
门诊特定项目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冠心病(心肌梗死型)、癫痫、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尿*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单纯性老年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及家庭病床。
参保人员患门诊特定项目疾病的,医院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并去医保局建立相关的医疗档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未事先申请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按普通门诊待遇进行结算。
结付比例如下:
项目结付比例年度累计(住院)10万元以内的部分年度累计(住院)10万元以上的部分在门诊治疗的重症尿*症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4万元以内部分结付90%。结付95%4-10万元部分结付95%。恶性肿瘤化疗放疗治疗期4万元以内部分结付90%。结付95%4-10万元部分结付95%康复期年度限额元,结付90%。年度限额元,结付90%重症精神症年度限额元,全额结付。年度限额元,全额结付血友病年度限额0元,结付90%。年度限额0元,结付90%。再生障碍性贫血年度限额元,结付90%。年度限额元,结付90%。单纯性老年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单次支付限额元,(其中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费用限价元,人工晶体费用限价0元)结付90%。单次支付限额元,(其中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费用限价元,人工晶体费用限价0元)结付90%。家庭病床每一结算期(天)起付标准为元,超过起付标准累计在0元以内的费用,结付90%每一结算期(天)起付标准为元,超过起付标准累计在0元以内的费用,结付90%系统性红斑狼疮年度限额00元,结付90%。年度限额00元,结付90%。严重冠心病(心肌梗死型)年度限额元,结付90%。年度限额元,结付90%。癫痫年度限额元,结付90%。年度限额元,结付90%。强直性脊柱炎年度限额元,结付90%。年度限额元,结付90%。类风湿性关节炎年度限额元,结付90%。年度限额元,结付90%。4、异地就医与转外就医
年实行的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服务于长期居外的参保人员与转外就医人员。
注意转外就医有两条限制:
(1)参保人员医院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2)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
如果未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私自转外就医,所有费用自理。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策”结算。
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使用原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按原途径、原规定零星报销(柜面报销、苏州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