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宋杰
上海报道
“烟火气”和“国际范儿”能否并驾齐驱?最近,一则“上海立法解禁‘路边摊’”的消息冲上热搜。
原来,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立法修订对“设摊经营”作了优化,允许符合限定条件的设摊经营,还包含了户外店招牌不必千篇一律等内容,以此更好展现城市治理水平,为优化市容环境提供法治基础。
消息一出,微博上网友纷纷留言:“熟悉的大排档要回来了!”“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走,练摊去!”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认为,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条例》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区人民*府、乡镇人民*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