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这种钱,就不怕折了自己的寿命?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日前,有女子在网上进行发文声称自己的丈夫被人非法行医致死。
负责审理该案的是深圳市的罗湖区人民法院。
最终判了对方2年10个月的有期徒刑,罪名是非法行医罪。
我上网查了一下,对于这个罪名对应的量刑来看,一般分为三档。
第一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第二档: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档: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说是对方的行为确实和受害者的身亡有直接因果关系。
是应该按照第三档来处理。
那么到底事情的发生经过又是如何呢?
缺舟:
根据曲某所说,自己的丈夫管某是一名尿*症患者。
自从年确诊之后,一直是积极治疗,求生欲望很强。
医院里接受透析治疗,毕竟自费的地方不多。
主要是换肾是个大难题,不仅仅是肾源,还有资金方面的问题。
一切的转折源于一次朋友聚会。
年在聚会上,管某认识了*某,后续*某又介绍了一个道医袁某给他认识。
袁某在深圳市罗湖区当地一居民楼没开设了一家道家诊所,从事相关医疗活动。
别人治病靠科学,袁某治病靠道法。
表示自己可以通过内功修炼,辅以弹药的形式来治疗一些疑难绝症。
例如尿*症和癌症等。
传授的功法和所给予的丹药咱们就不说了,起的名字小说里容易见到。
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管某并没有继续修炼和服用所谓的丹药。
年4月袁某发现之后,就让其进行闭关,以此来彻底治好这个病。
“不能和家里人联系”,身体健康之后,支付50万医药费就可以了。
年5月23日,袁某正式在袁某的医馆内开始闭关。
但是没想到的是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出事了。
年6月5日,就出现昏迷了,最终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所以法院在进行审理判决的时候,认定了管某的身亡是和他本身所患疾病有重大关系,当然不能否认的是,管某在当中起到了一个关键作用。
而管某的妻子自然难以认同,已经准备上诉。
她认为对于丈夫的S,袁某要负的责任要更为严重一点。
在这场事故里,他所扮演的角色要更复杂。
据管某的妻子所说,在丈夫闭关修炼期间,他们对他的人身自由进行了限制。
后期管某出现吐血这样的情况时候,袁某还说肾已经治好。
现在开始对于肺部和胃部的治疗。
你说这不是扯淡么。
至于*某一开始是和袁某一起被刑拘的,但是后来就把*某给放了。
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永远不可以苛求他们。
我想起之前看《谈判专家》,里边的彭国栋,那么坚强,那么自信,多么有出息的一个人,很快就要升为警司。
结果遭遇坠楼。
人就是这样,在面对绝望的时候,突然有人伸出一根稻草都想要抓住,一点点希望的光亮都不愿意放弃。
明明自己很信任科学,情况也到了控制,但是和自己所欲想的那种不一样。
有人说能够治疗,那种渴望,是正常人根本无法体会的。
所以我们不应该苛求受害者,对于这种无德想要骗钱的人必须严惩。
如果尝不到苦头,出来后换个方式继续,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有人遭殃。